- 3月 25 週三 201517:53
石膏素描還搞不定嗎?【非藝空間】
- 3月 20 週五 201512:43
專業水彩班基礎/進階- 【非藝空間】
- 3月 18 週三 201511:20
炭筆素描還搞不定嗎?【非藝空間】
- 3月 15 週日 201513:44
周六全科美術術科升學加強班/術科模擬考試~【非藝空間】
- 3月 05 週四 201517:42
隨手畫插畫,生活更有趣!!

不少學員常說:沒有適合的地方和時間可以畫圖。
到底什麼時候才是畫畫的好時機呢?
- 3月 04 週三 201515:13
【工業設計/產品設計大學申請指導】 -非藝空間
- 2月 24 週二 201518:49
每個圖面,都是作者的心血結晶

這張照片,彷彿是在一間房間裡,卻分不出房間牆面確實的位置,應該是牆的地方,有著草、樹,有跨在落葉上的短梯與漆料。
到底是什麼讓我們覺得這應該是房間?
是壁面交界的轉折陰影,是垂釣的燈火,以及連結的電源,讓人帶著真實,卻又有著錯覺的雙重感受。
- 2月 17 週二 201519:24
[公休公告] 2015 農曆春節

【非藝空間】2015 農曆春節休假公告
農曆新年要到囉!
非藝空間讓全體員工回鄉好好過年,與家人團聚~
- 2月 17 週二 201511:58
達文西-暈染技法篇~★PAD 非藝空間★
- 2月 14 週六 201513:25
104年 新北市學生美展 簡章辦法
連結 :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104 新北學生美展簡章辦法
104年「新北市學生美展」簡章
壹、主 旨: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,並落實藝術紮根、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濳能。
貳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。 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、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。
參、徵件項目:書法類、水墨類、水彩類、版畫類。
肆、實施辦法:
一、參選資格:
(一)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在學學生,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參賽作品須為近二年內之創作,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(前三名)以上名次者。
(三)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;並不得冒名頂替。
(四) 限單幅作品。
二、送件方式:
(一) 一階段評審類:書法類各組、水墨類各組、水彩國中組及版畫國小、國中組
1.請繳交作品原件參加比賽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4月13日(週一)~104年5月24日(週日) 下午5時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一、二、四、五、六,以寄件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參加評選。
(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)
(二) 兩階段評審類:水彩高中組、版畫高中組
初選:
1.繳交光碟或照片二擇一(初選資料恕不退還,請自留備份)
(1)光碟:儲存「Word檔案格式之報名表」及「500萬像素以上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,檔名為作品名稱。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類別、作品名稱。
(2)照片:繳交完整作品照片8×10吋全貌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4月13日(週一)~104年5月24日(週日) 17:00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一、二、三、五,信封上註明「新北市學生美展徵件」,一律以郵寄(日期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。(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)
4.初選結果將公告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。(網址:www.xzcac.ntpc.gov.tw/)
決選:
1.主辦單位發函予初選通過者,另行檢送作品原件參加決選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6月15日(週一)~104年7月3日(週五) 20:30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四、六,以郵寄(日期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
參加決選。
(三) 注意事項:
1.送件時請連同報名表(附件一)、送件資料表(附件二、三、四、五)、收據(附件六)、學生證影本(如未領有學生證,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相關文件)一同交寄。
2.團體報名者應一件一封個別裝袋交寄或親送,資料混雜難辨或填寫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3.作品裝裱請妥善加裝保護措施,畫框背面須加木板,以避免作品受損,未加裝而導致毀損或髒污,主辦單位不予負責。使用玻璃材質裝裱一律不收。
4.超出尺寸規格者或未按規定事項辦理者,均不予受理。
5.作品郵寄送件須包裝妥善,逾期不予受理(以送達為準);因郵遞過程損壞之責,請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三、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。
四、獎勵:
(一)各組分別錄取一、二、三名各乙名,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三至五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、獎金及電子書乙冊,以上各組成績如未臻水準,得以從缺。
(二)獎金:
註:獎金以匯款方式匯入得獎者銀行或郵局帳戶。(如未領有帳戶,獎金將匯入法定代理人帳戶)
五、展覽時間:104年9月4日(週五)~104年9月30日(週三);
頒獎典禮暨開幕茶會:104年9月5日(週六)上午10:00。
六、收件地點、時間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(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)。
週二~週六09:00至20:30,週日、週一09:00至17:00。
每月第一個週一為固定休館日,不受理收件。
七、退件辦法:
(一)未得獎作品請於104年7月17日(週五)至104年8月2日(週日),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。
(二)得獎作品請於104年10月2日(週五)至104年10月18日(週日),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。(104年10月5日(週一)及104年10月10日(週六)休館,不辦理退件。
(三)作品逾期未領回者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得逕行處理,作者不得異議。
八、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:
(一)紙本索取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服務臺、新北市藝文中心藝文館、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服務臺。
(二)網站下載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。(網址:www.xzcac.ntpc.gov.tw)
(三)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(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);洽詢電話:(02)2276-0182。
九、附則:
(一)參展作品主辦單位得負保管之責,並有展覽、攝影、刊登及出版等權利(如遇著作權爭議,作者應自行負責),惟遇不可抗力及作品結構本身或裝置不良而遭致損壞者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(二)頒獎典禮得獎人請親自出席,倘若因故無法到場,請務必安排代理人出席。
(三)參賽作品如有抄襲、重製、冒名頂替、臨摹、數位輸出合成加工者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(如參選資格、送件方式等)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、收回獎勵,且三年內不得再參賽。
(四)凡參加本競賽者,視同接受本徵件簡章之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。
104年「新北市學生美展」簡章
壹、主 旨: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,並落實藝術紮根、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濳能。
貳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。 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、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。
參、徵件項目:書法類、水墨類、水彩類、版畫類。
肆、實施辦法:
一、參選資格:
(一)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在學學生,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參賽作品須為近二年內之創作,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(前三名)以上名次者。
(三)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;並不得冒名頂替。
(四) 限單幅作品。
二、送件方式:
(一) 一階段評審類:書法類各組、水墨類各組、水彩國中組及版畫國小、國中組
1.請繳交作品原件參加比賽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4月13日(週一)~104年5月24日(週日) 下午5時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一、二、四、五、六,以寄件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參加評選。
(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)
類別 | 組別 | 規格尺寸 | 注 意 事 項 |
書法 | 國小 | 限直式四開。 | 1.送件時作品以「直式捲軸裝裱」或「裱框」均可。 2.「四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55公分×140公分。 3.「對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60公分×210公分。 4.「全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90公分×210公分。 5.篆、隸、草書作品請附釋文以利校核。 6.作品須親自落款、鈐印,裝裱完整。 |
國中 | 限直式對開。 | ||
高中 | 限直式對開或全開。 | ||
水墨 | 國中 | 限直式四開。 | 1.送件時作品以「直式捲軸裝裱」或「裱框」均可。 2.「四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55公分×140公分。 3.「對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60公分×210公分。 4.「全開」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90公分×210公分。 5. 作品須親自落款、鈐印,裝裱完整。 |
高中 | 限直式對開或全開。 | ||
水彩 | 國中 | 限直、橫式四開。 | 1.請繳交未裝裱之原作並外加作品套。 2.作品須親自落款。 |
版畫 | 國小 | 限直、橫式四開。 | 1.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(版種不拘)。 2.請繳交未裝裱之原作,並外加作品套保護。 3.作品須親自落款。。 |
國中 |
(二) 兩階段評審類:水彩高中組、版畫高中組
初選:
1.繳交光碟或照片二擇一(初選資料恕不退還,請自留備份)
(1)光碟:儲存「Word檔案格式之報名表」及「500萬像素以上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,檔名為作品名稱。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類別、作品名稱。
(2)照片:繳交完整作品照片8×10吋全貌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4月13日(週一)~104年5月24日(週日) 17:00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一、二、三、五,信封上註明「新北市學生美展徵件」,一律以郵寄(日期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。(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)
4.初選結果將公告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。(網址:www.xzcac.ntpc.gov.tw/)
決選:
1.主辦單位發函予初選通過者,另行檢送作品原件參加決選。
2.收件日期:104年6月15日(週一)~104年7月3日(週五) 20:30前送達。
3.請詳填附表四、六,以郵寄(日期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
參加決選。
類別 | 組別 | 初審送件規格 | 複審送件資料及規格 |
水彩 | 高中 | 1.報名表 2.光碟或8×10吋照片 (二擇一) | 1.作品原件尺寸限「對開」或「全開」。 2.作品須裝裱。作品裝裱後,「對開」不得超過95×120公分;「全開」不得超過120×150公分。 |
版畫 | 高中 | 1.報名表 2.光碟或8×10吋照片 (二擇一) | 1.作品原件尺寸限「四開」、「對開」或「全開」。 2.作品須裝裱。作品裝裱後,「四開」不得超過80×95公分;「對開」不得超過95×120公分;「全開」不得超過120×150公分。 3.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(版種不拘)。 |
(三) 注意事項:
1.送件時請連同報名表(附件一)、送件資料表(附件二、三、四、五)、收據(附件六)、學生證影本(如未領有學生證,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相關文件)一同交寄。
2.團體報名者應一件一封個別裝袋交寄或親送,資料混雜難辨或填寫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3.作品裝裱請妥善加裝保護措施,畫框背面須加木板,以避免作品受損,未加裝而導致毀損或髒污,主辦單位不予負責。使用玻璃材質裝裱一律不收。
4.超出尺寸規格者或未按規定事項辦理者,均不予受理。
5.作品郵寄送件須包裝妥善,逾期不予受理(以送達為準);因郵遞過程損壞之責,請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三、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。
四、獎勵:
(一)各組分別錄取一、二、三名各乙名,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三至五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、獎金及電子書乙冊,以上各組成績如未臻水準,得以從缺。
(二)獎金:
組 別
第一名
第二名
第三名
佳作
國 小 組
3,500
2,500
2,000
1,000
國 中 組
5,000
4,000
3,000
1,500
高 中 組
10,000
8,000
6,000
2,500
單位:新臺幣
註:獎金以匯款方式匯入得獎者銀行或郵局帳戶。(如未領有帳戶,獎金將匯入法定代理人帳戶)
五、展覽時間:104年9月4日(週五)~104年9月30日(週三);
頒獎典禮暨開幕茶會:104年9月5日(週六)上午10:00。
六、收件地點、時間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(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)。
週二~週六09:00至20:30,週日、週一09:00至17:00。
每月第一個週一為固定休館日,不受理收件。
七、退件辦法:
(一)未得獎作品請於104年7月17日(週五)至104年8月2日(週日),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。
(二)得獎作品請於104年10月2日(週五)至104年10月18日(週日),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。(104年10月5日(週一)及104年10月10日(週六)休館,不辦理退件。
(三)作品逾期未領回者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得逕行處理,作者不得異議。
八、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:
(一)紙本索取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服務臺、新北市藝文中心藝文館、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服務臺。
(二)網站下載: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。(網址:www.xzcac.ntpc.gov.tw)
(三)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(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);洽詢電話:(02)2276-0182。
九、附則:
(一)參展作品主辦單位得負保管之責,並有展覽、攝影、刊登及出版等權利(如遇著作權爭議,作者應自行負責),惟遇不可抗力及作品結構本身或裝置不良而遭致損壞者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(二)頒獎典禮得獎人請親自出席,倘若因故無法到場,請務必安排代理人出席。
(三)參賽作品如有抄襲、重製、冒名頂替、臨摹、數位輸出合成加工者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(如參選資格、送件方式等)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、收回獎勵,且三年內不得再參賽。
(四)凡參加本競賽者,視同接受本徵件簡章之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。










